局属各单位: 根据荆州市“关于在全市商务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”要求,结合县商务系统内实际情况,决定在全县商务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“百日督查”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对“百日督查”工作的组织领导 1、局成立“百日督查”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局长周明华同志担任,负责“百日督查”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;组员由其他局党委成员担任,主要负责各对口分工责任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督办。下设办公室,成员包括肖世林、周自强、夏文勇、武崇高,武崇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,主要负责督查方案的制订、实施和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。 2、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。 二、督查的内容与重点 1、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完善和落实“十一五”安全生产发展规划、建立建全制度和机构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情况,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情况。 2、单位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“突发事件应对方案”、完善应急管理机构、建立应急队伍、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。 3、加强对用电设备、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蔬散通道、化学危险品、车辆、贵重物品等的管理情况。 4、加强对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督查管理,要联合相关部门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、注水肉等不法行为,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督查管理,确保企业严格按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生产经营,严防人为破坏安全生产和肉品安全事件的发生。 5、加强农(集)贸市场、商场等商贸经营单位和幼儿园的管理,及时查处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,尤其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商场、市场的促销展销活动,规范促销展销方式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火灾、挤踏和人为破坏等,杜绝发生安全事故。 三、要求 1、建立健全和落实责任追究制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,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结合本单位实际,精心制订专项行动方案,将安全生产督查与监管工作落实到单位、到个人,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事故。对突发和重大事件,单位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并及时上报县安办和市局。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专项行动方案报局行政保卫科,5月28日前将县局情况报市商务局。 2、做好信息沟通。各单位每周三上午将单位情况报县局行政保卫股,每周四上午10时前将县商务系统单位本周情况报市商务局;每月3日前各单位将当月情况小结报县局,县局汇总后于当月5日前报县安监局和市商务局。 3、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。努力做到:各部门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,从业人员熟知安全知识、增强安全意识、提高安全技能,逐步形成“群策群力、群防群治”的良好氛围。 4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尤其要加大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投入,确保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,促进系统内工作稳步协调发展,确保商务系统奥运期间安全与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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